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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時間:2025年受理時間為05/01~06/06(五)12:30截止。
收件方式:在收件時限內備齊所有申請文件紙本, 送到系辦曜彰,並且email傳送所有申請文件WORD檔──請全部製作為一份WORD檔。
執行期程:2025/12/10前執行完畢並完成經費核銷。▇ 獎助宗旨
本獎學金係獎助本校戲劇學系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劇場藝術創作研究所學生(含休學生)組成議題導向學習社群,投入系所既有課程及展演活動之外的「域外」與「跨界」學習與探索。申請者需組成學習團隊,設定明確的計畫議題主軸,擬定明確詳細的學習 / 創作計畫,經甄選錄取者,酌予補助,續由獲補助團隊規劃並執行。
▇申請資格
1. 戲劇學系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劇場藝術創作研究所註冊在籍學生。(受限法規, 中國籍學生無法申請)
2. 提案團隊須由至少2位以上成員組成,團隊負責人應為本系所學生。團隊成員三分之二以上須為本系所在學生;其餘成員可以是本校其他系所學生、畢業校友、他校學生。
3. 每人僅限參與一組團隊,不得重複參與提案。
4. 各團隊全體成員須完整參與所提案全部活動,並須將分工情形詳細記錄於成果報告。
5. 申請者在同一學籍內,限可申請本獎學金至多2次。
▇獎助內容
本獎學金獎助學習計畫模式為:
1. 須組成議題導向學習團體:投入系所既有課程及展演活動之外的「域外」與「跨界」學習與探索。申請者需組成學習團隊,設定明確的計畫議題主軸,包含但不限於:表演技巧學習、劇場相關概念與技術、戲劇家研究、戲劇/理論文本編譯注、劇場人類學、展演民族誌、策展、國內外學術交流。
2. 須擬定明確詳細的學習 / 創作計畫:各團隊須提出可執行的詳細執行進度表。計畫執行期間必須舉辦至少3場以上學習活動,包含但不限於公開講座、課堂、工作坊、讀書會、民族誌訪調。
3. 須邀請至少一位以上領域相關師長或專家擔任輔導老師,負責引導監督計畫執行情形。
4. 本補助不得作為本系所既有課堂教學活動、期末呈現、獨奏會、畢業製作、讀劇會之活動經費。但各計畫之成果呈現發表可配合前述活動進行。
5. 各計畫獲補助後,須依核定計畫內容及預算表執行。若需變更計畫(包含變更團隊成員),應向系辦提出申請。
▇錄取者補助項目及簽領辦法
1. 本獎學金採競爭型提案。每案補助原則上以新台幣2萬元為上限。本系所評審會議得視每年度預算情形及特定計畫之難度與特殊性酌予調整補助額度。
2. 依教育部獎助學金規定,獎學金支付對象為學生本人、或學習活動直接相關之費用。講師費、演講費等人事費,不得編列於獎學金。獎助項目亦不包括硬體設備採購、專職人員薪資、行政管理等費用。另依深耕經費原則,本校教職員,皆不得支領出席費、稿費、審查費、工作費、引言人費、諮詢費及加班費等。
3. 補助經費請領方式:獲補助者須於系辦公室公告時間內簽妥「計畫執行合約書」(詳以下附件)和獎學金簽領收據,並依契約所訂各項期程確實執行、繳交結案成果報告等所有相關手續。逾時未完成者,視為放棄補助,本系所得逕撤銷補助。經公告撤銷補助者,已執行計畫所衍生經費,應由執行者自行負擔。
▇申請應繳交文件(*請以本公告所附雲端連結檔案填寫)
1. 申請表(需附輔導老師推薦函及意見,並簽名)
2. 計畫書。應包含:計畫摘要、計畫緣起、計畫目標、團隊成員簡歷與分工說明、計畫內容及特色說明(須詳列擬邀請師資、專家名單及簡歷、邀請原因、工作內容及效益)、執行進度與執行方式、預期成果呈現方式與效益
3. 詳細預算表
▇其餘規定,請詳本獎學金徵選辦法之條文規定。